联课处

学会团体分类

1.制服性团体(A)
学长团、男童军团、女童军团、圣约翰救伤队
2.服务性团体(B)
团联会、图书馆学会
3.表演/艺能性团体(C)
华乐团、舞蹈学会、戏剧学会、合唱团、吉他社、扯铃社、舞龙学会、醒狮学会、二十四节令鼓
4.学艺性团体(D)
英文学会、美术学会、资讯学会、科学学会、漫画学会、摄影学会、日本文化社、家政学会、棋艺学会、机器人学会、茶艺社
5.体育性团体(E)
玄沣八行拳、体育校队:田径校队、排球校队(男)、排球校队(女)、排球校队(男)、排球校队(女)、羽球校队、乒乓校队、
6.培训团体(D)
辩论培训班、高中数学培训班、初中数学培训班、校讯社、阳光制作队


I. 联课团体组织及管理方法

1.1 组织机构及执委职权

联课活动团体架构图

 

1.2 团体之组织与职权:

1. 会员大会
1.1 为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执委会及查账一人。
1.2 每年第二学期末须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出新执委并讨论及制订团体全年课程、活动计划和全年财政预算案。
1.3 主席有权召开会员大会。如有必要,则2/3或以上之会员可联署要求主席召开特别大会。
1.4 下列事项应经会员大会之议决,除非另有明文规定:
a) 修改章程
b) 选举及罢免执委
c) 接受并检讨执委会的报告
d) 审核团体财政收支状况


2. 执委会
2.1 最多9名,且须是单数,但各联课活动团体可斟情增设若干股或其他委员。执委会在非会员大会期间,為最高的执行机构。
2.2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员大会。如有过半数执委联署,可要求主席召开执委会议。


3. 主席
3.1 每一联课活动团体设有主席一名,在顾问老师指导下管理团体一切事务,并对外代表该团体。
3.2 如有需要,可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处理团体事务。
3.3 团体主席任期一年,连选则连任。
3.4 新届团体主席必须于每年第二学期末召开新届执委会会议讨论来年之全年财政预算案、全年课程与活动计划及团体招生计划。
3.5 管理学会Moodle网页。
3.6 代表学会与校方接洽。


4. 秘书
4.1 负责建立并保管联课活动团体之一切文书资料、团体全年活动计划编列、各项会议和活动之记录工作及内外书信的往来。
4.2 必须于每周活动后填写“联课团体每周活动记录表”,并在活动后一星期内呈交顾问老师审阅签名,再存放至团体文件夹内,以备联课处随时审查记录。
4.3 必须将例常活动报告、团体执委会名单、财政收支表、执委会会议报告或其他特别报告记录并存放于团体文件夹中,以便联课处查阅。


5. 财政
5.1 负责联课活动团体经费之收支(包括会费)及账目管理。
5.2 必须于每个月尾将“联课团体每月财政收入支出簿”及“联课活动缴费记录簿”呈交顾问老师审阅签名后,交由联课处审查。
5.3 必须将现款全额交由会计处保管。

6. 庶务
6.1 负责联课活动团体之所有事物之购买与场地设备等事宜,协助活动
推展。


7. 康乐
7.1 负责筹划例常活动或团体活动之团康节目。


8. 卫生
8.1 负责安排联课活动团体值日生表以维持活动场地清洁及监督值日生
之清洁工作。


9. 查账
9.1 每个联课活动团体应选查账一名,负责查核团体一切账目,并可对该团体的财务问题随时提出质询及列席执委会议。

团体之组织与职权:执委辞职,必须呈函由执委会讨论与接纳,经顾问老师之准,再由会员中选出或由顾问老师委任。若某执委不称职,顾问老师有权将其罢免,而另行委任或选举适当人选代替之。遇有上述情形发生,须于事后一周内向联课活动处报备。
对各类选举,顾问老师有权针对候选人的资格给予合理的限制条件。
会员享有各团体规定的权利,但须尽其应尽之义务,更须遵守校方规定之各种联课活动条规,违反者将受处分。
交接:在新届执委选出后两个星期内,须完成下列工作:
财务交接报告。
物品及资料清单。
完成上述工作后一星期内,新届主席须召开执委会议,讨论来年活动计划、招生计划、会费金额等事项。
活动经费:
每位学生必须缴交其参与的团体所规定的会费。欠费者将于扣留成绩单。
学年结束,各团体应将全年账目整理后公布,以昭公信。
活动场地:
各团体应于学期初向有关单位申请全年固定之活动场地。
若须于其他时间使用该场地,须另行申请。
若须使用到该场地之相关设备,各团体应事先向有关单位申请。
借用场地,须保护公物,照顾场地之整洁,确保用后一切恢复原状,如有遗失损坏,须负起赔偿的责任。

 

II. 联课团体举办活动须知

联课团体举办校内活动申请流程:
学会执委与学会顾问讨论后,前往联课处询问。
得到联课处口头答应后,开始策划,决定活动细节。
生活营/训练营:活动行程表、预算案
校内比赛:比赛简章、报名表格、预算案
拿着准备好的资料,填写A、B、C表 及家长同意书一同申请。
A、B、C表原稿交回联课处。
需影印4份,一份给校长室、一份给总务处、C表必须给舍务处一份、
自己学会存一份。
A、B、C表获批准后,才可申请场地。
活动进行。
活动结束,呈交活动财政报表。

联课团体参加校外比赛/活动申请流程
学会执委与学会顾问讨论后,携带相关资料(比赛简章)前往联课处询问。
进行后续工作,填写A、B、C表、活动预算案、家长同意书,并安排交通。
(A、B、C表原稿交回联课处,并影印一份给校长室、一份给总务处、C表必须给宿舍一份和自己学会存一份)
申请公假、政府准证(如须)。
出外比赛/活动。
申报交通津贴 (如有必须事前申请)。

 

III. 联课活动评鉴
个人评鉴

1.每学期评分一次,以一学点计算,纳入学业成绩。
2.全年性根据学生在联课活动方面的出席率、活动表现、学习态度、参与校内外比赛等进行评分。
3.顾问老师、指导老师或教练视活动表现给予执委和全体会员评分。
4.校长及联课处可依各执委和会员的校内及校外表现加额外亮点分。

评鉴项目

比例

备注

1.

出席率

50%

勤于出席、准时到会。(扣分参考联课处请假的规定)

2.

活动表现

20%

执委职位3分、年资2分、个人能力与工作量5分、服务素质5分、参与感5分。

注: 以上項目供参考。

3.

学习态度

10%

谦虚有礼2分

守时守纪2分

积极主动2分

热诚合作、乐于助人2分

忠心尽责2分

4.

亮点分

20%

4.1 为校服务分或参与分10%

4.2 为校争光,得奖分10%

注: 由联课处参阅个人呈报表处理。

 

团体评鉴

1. 会议 10%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及两次执委会议,须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并呈交至联课处。
2. 财政申报 15%
每年需呈交一次财政预算案、准时完成“联课活动团体每月财政收入支出表”并于期限内每三个月公布账目、会费记录,特别活动财政报告需完整与清楚。
3. 例常活动 30%
依据联课团体是否有进行与该团体相关之活动。联课团体须通过制造挑战个人与团队能力的情境,让参与者学习到可应用于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技巧。同时,团体会员的参与情况(会员是否准时出席活动、表现、穿著、保持活动场地及团室的清洁、活动后填妥“联课活动团体每周活动记录表”、确实点名与保持点名单的整洁美观及准时填写“联课活动团体学生缺席记录表”等)也将纳入评估范围。
4. 特别活动 15%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特别活动,内容包括比赛、生活营、集训营、郊游、校外参观交流等,必须提呈活动计划书(内含申请公函、活动简章、筹委名单、职务分配、家长同意书及财政预算案等)
5. 成果发表 15%
各团体应于每学年举行团体成果发表。
各团体成果发表得依团体性质分别采用表演、展览以及团体之特有方式进行。
团体成果发表列为团体评鉴之一部分。
成果评鉴项目及百分率:
展览内容/表演内容7%
讲解/演绎2%
展览设计/服装造型3%
创意3%
6. 组织管理 15%
团体对学校及联课处之配合度、召集之出席率和团体整体表现等,包括准时完成团体组织章程、活动计划、学生联课活动成绩、执委名单、存款金额及账簿,随时保持团体文件夹的整洁美观。

 

IV. 联课活动请假

1.凡不能出席联课活动者都必须填写“联课活动团体会员请假单”,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请假。
2.学生因故早退,须在离开前填写“联课活动团体会员早退”,经联课处及顾问老师审核签准,方可离开。
3.公假、病假及一些特批的特假一律免扣分。
4.事假、缺席无请假、无故迟到及早退者都依规定扣分。

事假

  • 须有家长证明书 (可用影印本)。
  • 须于事前请假,事后一概不接受申请。

病假

  • 须有家长证明书及医生证明书 (可用影印本)。
  • 须于回校上课之后3天内向顾问老师申请,超过时间将以旷课论处。

公假

  • 为学校比赛或服务,须有相关行政处证明。
  • 并于事前提出申请。

特假

  • 参与校内其他学会主办的比赛,须有该学会顾问老师的签名证明,并于事前提出申请。
  • 丧假。

 

V. 联课活动表现奖

1.年度联课活动个人活跃奖
1.1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服务工作。
1.2 选出该年度在联课活动方面服务表现最为活跃的学生给予奖励。

 

2. 年度联课活动个人成就奖
2.1 鼓励学生积极发挥自己在联课活动方面的才能。
2.2 选出该年度在联课活动方面表现最有成就的学生给予奖励。

 

3. 联课活动团体卓越表现奖
3.1 鼓励联课团体积极带动本校联课活动。
3.2每年将对联课团体进行评鉴,评鉴中获得最高分数的前3个团体将获颁联课活动团体卓越表现奖。

 

4. 高三毕业生杰出服务奖
4.1 必须为本校高三班学生,在校六年品行良好,操行优异。
4.2 必须得到相关单位或相关顾问老师推荐以角逐此奖项。
4.3 在校期间积极参与校方所主办的活动,热心为校服务。
4.4 颁发 “杰出服务奖” 证书以示奖励。

 

5. 高三毕业生联课活动个人杰出表现奖
5.1 必须为本校高三班学生,在该联课团体至少有3年年资,且表现积极。
5.2 必须得到联课团体顾问老师推荐以角逐此奖项。
5.3 颁发 “联课活动个人杰出表现奖” 证书以示奖励。

 

Log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