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须知

 遵守规则


  • 服从宿舍生活导师的命令。
  • 配合自治会及楼委的指示。
  • 严守宿舍生手册纪律条规。
  • 严守各项作息时间。
  • 保持宿舍生活环境之卫生整洁。
  • 爱护公物、珍惜宿舍资源。

  家长拨电到舍务处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17:00-17:45和 21:30-22:00
  • 星期五、六:16:00-18:00 和19:00-21:00
  • 星期日:19:00-22:00
  • 宿舍热线:03-33413387

注:宿舍办公室只有1条电话线,偶尔线路繁忙,希望家长谅解。

 

 开设户口和缴费


宿舍生缴费或开设零用钱户口服务,家长可洽出纳部,学生只能携带RM30,超额数目者,如有遗失须自行负责。

  • 申请提款时间:每逢星期二下课时间或放学时间
  • 领款时间 :每逢星期三下课时间或放学时间至16:00
  • 家长缴费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7:00-15:45

星期日     :19:00-22:00

(每个月第一或第二个星期日,依布告栏公告为准)

 

家长什么时间可以见孩子?


  • 家长可以在每天放学后(大约15:40)见孩子。
  • 晚上时间为了不影响孩子的自习,19:00开始不安排家长接见孩子。
  • 若家长带孩子外出,必须在自习前19:15回到宿舍。
  • 温馨提醒:

- 要来探望孩子,请先联络舍务处,让本处做安排。
- 自习阶段请宿舍生遵守自习规则;家长请避免在自习阶段联络孩子。
- 家长在未经通报前,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层。

 

周末或公共假期前夕回家与回宿时间


  • 离宿时间:每逢星期五或假期前夕15:40-17:30
  • 回宿时间:每逢星期日或假期结束前夕18:00-22:00
  • 宿舍生需在星期日或假期结束前夕22:00之前回到宿舍,若因故需超过22:00才能到宿舍,家长需提前致电通知生活导师。
  • 温馨提醒:星期日或假期回宿前家长请和孩子共享晚餐,与孩子建立更好的亲子关系。

 

贵重物品


  • 宿舍生一律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到宿舍,若遗失宿舍一概不负责。
  • 若不得以需要携带,请事先向舍务处申请,再交予生活导师保管。
  • 温馨提醒:家长须与校方配合,教育孩子不随意把贵重物品带来学校。

 

 退宿条件


  • 纪律处分,勒令退宿者。
  • 高三宿舍生如要退宿,需要完成退宿程序及让校方签批。
  • 毕业生如未完成退宿申请者,则校方保留宿舍保证金。
  • 高三以下不开放退宿如有特别原因,家长需亲自到校作说明方可申请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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